入住/入場

中央州立醫院每天每天 24 小時,每週 7 天接受轉診和入院。個人必須年齡介於 18 至 65 之間,並根據法院命令才能接受住院精神健康治療。有關入院中央醫院的查詢,請諮詢下面列出的適當聯絡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至 5:下午 00  

  • 民事 — 通過 (804) 712-2279 聯絡社會工作總監或其指定人 
  • 法醫 — 聯絡首席法醫入院主任或其指定人,致電 (804) 524-7543 

星期一至星期五,5:00 下午至 8:早上 00 

  • 聯絡當值管理員(AOD)(804) 524-7151

週末和節假日

  • 聯絡當值管理員(AOD)(804) 524-7151

在民事和最高安全性案件中,入院單位接受所有新入院中醫的患者。他們的主要責任是對每個患者提供徹底和準確的評估,從入院當天開始,他們與精神科醫生接受接受訪問期間開始。其他臨床團隊成員在入院後七天內完成專門學科的評估。這段期間讓團隊能夠更熟悉患者的特定優勢和個人需求,並確定出院標準和目標,這些準則和目標將在整個治療過程中繼續評估。  

因瘋狂原因裁定無罪(NGRI)

CSH 為已被評審 NGRI 並承諾負責監管的個人提供服務。弗吉尼亞州遵循漸進的釋放過程,NGRI 獲得人獲得越來越高的自主權和訪問社區的權限,並在較低級別的特權中證明成功。通過 NGRI 流程的流程由內部法證特權委員會(IFPC)和/或法醫審查委員會(FRP)管理。IFPC 是由醫院首席執行官委任的醫院級委員會,以審查 NGRI 患者特權的請求。某些層級的權限也需要獲得鑑識審查委員會批准。FRP 是由 DBHDS 專員任命的一個委員會,負責審查和批准治療團隊或患者的某些請求,以提高 NGRI 無罪釋放者的特權級別,包括轉移到限制較少的醫院、場地特權和/或社區特權。 

弗吉尼亞州的大多數 NGRI 收購人員在我們的最高安全設施開始恢復過程。從那裡,在安全性和精神科穩定性的情況下,可能要求轉移到區域的民政設施。逐步釋放程序中可能包含的其他特權等級包括:由設施工人員陪同的護送場地、無人陪同的場地、由工作人員陪同的社區參觀、無陪同社區日訪問、不受陪同社區夜訪問少於 48 小時,以及如有需要超過 48 小時的試用訪。最後階段是條件或無條件釋放。病人、治療團隊和社區服務委員會之間制定了一個全面的釋放計劃,然後由 IFPC、FRP 和最後法院批准。對於每個特權請求,治療團隊都會提交一份由 CSB 和患者完成的請求包,其中包括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計劃的最新分析。

審前

有些個人在因涉嫌刑事罪行而被審判之前就 CSH 進行審判。提供臨床編程和專業評估服務,以幫助個人在其過程中繼續前進。CSH 可能會進行的評估包括「犯罪時的精神狀況」評估或「審判能力」評估。因這些評估而住院的DOE通常不超過30天,但如有必要,此期限可延長。  

被發現無能待審的個人可被判入 CSH 進行治療。不能出庭審的個人通常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這種情況足夠嚴重,導致他們無法理解對自己的法律程序,和/或導致個人與他們的辯護律師合作的能力嚴重損害。  

治療專注於恢復試驗能力和急性精神科護理。能力恢復程序可能包括治療計劃,環境,教育和法律問題組,藥物管理和個人心理教育。在治療計劃期間的任何時候,患者都可以進行評估,以確認他們具備審判的能力。計劃中的患者通常每次承諾為 180 天,但盡可能會更早返回法院。有時需要時延長治療。  

監獄系統中被評定為精神病和「對自己或他人危險」的患者,也可以短暫留在 CSH 接受法院命令或 TDO 提供緊急治療。 

發布

釋放計劃從入學時開始,並涉及個人、他們的親人,治療團隊成員和整個州的社區服務委員會之間的合作。治療團隊每週或每天討論其團隊中所有患者的出院準備狀態,並與患者和社區服務委員會合作制定強大的出院計劃。

通過法律系統承諾的每個患者都會使用個性化的治療計劃來治療,旨在幫助個人在離開我們醫院後的接下來事情做好準備。對於某些人來說,這意味著重返監獄和刑事法院接受審判,而其他人將在繼續治療時通過逐步釋放計劃釋放給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