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您的醫療記錄要求

HIPAA 法規允許醫療保健實體最多有30天的時間來處理醫療記錄複印請求。我們通常在指定的時間之前完成請求,但由於收到大量的請求可能,我們無法保證在 30 天之前的特定日期。

您可以透過美國郵政、傳真、電子郵件、親自或打電話申請記錄。

要求醫療記錄時,請填寫所附表格: DBHDS 授權使用/揭露受保護的健康資訊

DBHDS 受保護健康資訊的使用/揭露授權 – pdf

請通過 Kenneth.Pritchett@dbhds.virginia.gov 與肯尼斯·普里切特聯繫或者您可以撥打 1-804-524-7319 或傳真至 804-524-7323

或者您可以郵寄至:
中央國立醫院
ATTN:H.I.M 部 P.O.
信箱4030
彼得斯堡, VA 2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