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 | 投訴 | 報告 | 什麼是濫用或忽視? | dLCV
每個在弗吉尼亞東南部培訓中心接受服務的個人都應保證自由行使其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法律,民事和人權。接受服務的人須確保尊重基本人尊嚴,並且所提供的服務符合良好的治療實踐。保證從行為健康和發展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的個人權利的規則和規例提供了有關個人權利的詳細信息,可在行為健康和發展服務部網站(www.dbhds.virginia.gov)訪問。每個人和授權代表每年都會收到與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培訓中心收到的服務相關的個人權利的通知。
倡議
拉沙尼克「La-La」Green 是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培訓中心指定的人權倡導者(倡導者)。律師監察弗吉尼亞東南部培訓中心的倡導體系,以促進遵守個人權利。律師可以協助人們就可能違反其權利的投訴,並會根據要求代表該人,或諮詢個人可選擇的任何其他代表。指派給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培訓中心的律師是獨立於培訓中心的設施主任,並直接向行為健康和發展服務部人權辦公室報告。律師可隨時發起或直接接收任何人的投訴。如果該人或授權代表對投訴的解決方法不滿意,可以向當地人權委員會提交聆訊的請願。
Lashanique “La-La” Green 女士
人權倡議者
維吉尼亞州東南部訓練中心
2100 Steppingstone Square
維吉尼亞VA切薩皮克23320
電話:( 804 ) 454 - 5105
電子郵件:lashanique.green@dbhds.virginia.gov
人權投訴
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培訓中心有一個非正式的投訴程序,以應對可能違反其服務的個人權利的侵犯。居民可以向設施的任何員工投訴。家庭成員,志願者,顧問或員工可以代表居民提出投訴。收到投訴後,活動報告將完成,指定培訓中心工作人員將在 5 天內嘗試解決投訴。如果投訴沒有解決,則設施總監將投訴轉介給人權倡導者。
舉報懷疑濫用或疏忽
任何有任何知識或理由相信某人可能遭到虐待或忽略的人,都必須立即直接向設施總監希瑟·費舍爾或她的委任人報告此信息。相信可能發生濫用或忽視的理由可能是根據直接觀察、居民或員工提出的報告,濫用或疏忽的行為/身體指標,或任何其他方式。可能虐待居民的指控非常嚴重,以至於任何有關其信息都必須直接提供給弗吉尼亞州東南部培訓中心設施主任,以便立即採取行動來保護居民。舉報指控的人應盡可能全面描述事件,並提供任何涉及人士的姓名、事件發生的時間、日期和地點,以及任何證人的姓名。
什麼是濫用或忽視
「濫用」指僱員或其他負責個人照顧的人士所作的行為或未能行為,而且對接受服務的個人造成或可能導致或可能造成身體或心理傷害、傷害或死亡的行為或未能行為。濫用範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1。強暴、性侵犯或其他犯罪性行為; 2.攻擊或暴擊;3.使用降低、威脅、恐懼或羞辱該人的語言;4.濫用或濫用該人的資產、貨物或財產;5.將人置於物理或機械約束時,使用過度的力量;6.對身體或機械限制的人使用,不符合聯邦和州法律、法規和政策、專業接受的實踐標準或該人的個人化服務計劃;以及 7。使用更限制或密集的服務或拒絕服務來懲罰該人或與他的個人化服務計劃不一致的。「忽視」指負責提供服務的個人、計劃或設施未能提供營養、治療、護理、商品或服務,因為因精神疾病、智障或濫用藥物而接受治療或治療的人的健康、安全或福利所需的營養、治療、護理、或服務。請參閱第 37 條。弗吉尼亞代碼的 2-100。
弗吉尼亞州殘疾法律中心
通過熱誠有效的倡導和法律代表:保護和促進殘疾人士的法律、人權和公民權利;打擊和防止虐待、忽視和歧視;並促進殘疾人士的獨立、選擇和自決。按此處查看dLCV 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