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辦公室行為健康和發展服務部委派一名人權倡導者到聯邦的設施和超過三個地區。人權倡導者可以回應有關侵犯權利的投訴。人權倡導者在其指派的設施中獨立工作,並直接向人權辦公室報告。

人權倡導者被指控:

  • 代表被聲稱權利遭到侵犯的客戶。
  • 監控計劃遵守個人權利法規。
  • 為當地人權委員會提供培訓和協助,並檢討計劃政策,以確保遵守規例。

客戶權利程序致力通過設施總監解投訴。如果這不可能,則會利用包括人權倡導者和當地人權委員會的正式投訴程序來協助解決投訴。

米卡拉·索爾斯是指派給 SVMHI 的 SVMHI 地區人權倡導者。她的聯繫信息是 434-773-4315,她的電子郵件是 Mykala.Sauls@dbhds.virginia.gov。她在 SVMHI 和 SWVMHI 擔任辦公時間。她的主要辦公室位於羅阿諾克卡塔瓦醫院。您可以隨時給她留言信箱或發送電子郵件。

目前沒有與 SVMHI 相關的 LHRC。如有需要設施或個人在這些會議之前出席,可以安排。如果您有任何具體問題,請與 Mykala 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