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同意或不願意接受自願入學的人士,必須由法官通知他們參加承諾聆訊的權利,並須自行支付其選擇的律師。法官必須為所有沒有代表人士委任律師。
人權倡導者
賴利·庫蘭
540 -- 569 -- 3734
在承諾聽證會前,該人有權收到有關承諾程序和其提供的法律保障的書面解釋,並在聆訊前向律師解釋書面材料的內容。
這些權利(適當程序權利)包括:
- 提出任何辯護的權利,包括獨立評估、專家證詞或其他證人的證詞
- 出席聆訊及作證的權利
- 上訴和在上訴後被陪審團審判的權利
還必須告訴該人:
- 拘留的原因
- 聆訊的地點、日期和時間
- 證明國家必須提供明確且有信的證據,證明已滿足承諾標準。
要討論對弗吉尼亞州持牌精神健康服務提供者的投訴或疑慮,請聯繫
維吉尼亞州衛生職業部
6606 West Broad Street, 4樓
Richmond, VA 23230 - 1717
董事會 | 電話 |
---|---|
醫學委員會 | ( 804 ) 622 - 9908 |
護理委員會 | ( 804 ) 622 - 9909 |
藥房委員會 | ( 804 ) 622 - 9911 |
專業顧問委員會 | ( 804 ) 662 - 9912 |
心理學委員會 | ( 804 ) 622 - 9913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 804 ) 622 - 9914 |
西州立醫院的工作人員隨時準備協助解決患者和家人的任何健康護理或權利問題。如果個別人員或治療團隊無法解決您的問題,設施總監和患者律師將努力解決問題。
此外,西部國立醫院獲得聯合委員會認可。如病人或其家人對病人的護理或安全有疑慮,但醫院尚未解決,可聯絡聯合委員會質量監察辦公室,致電 800-994-6610 或 complaint@jointcommission.org
《精神疾病人士保護與倡導法》(PAIMI)
PAIMI 法是一項聯邦法律,規定在每個州建立患者權利保護系統。這些系統通過為他們和其家人提供免費的權利信息、轉介以及諮詢、倡導和法律代表服務,以保護合資格的精神疾病患者免受虐待、忽視、歧視、剝削和其他侵犯他們的權利。
有關弗吉尼亞州 PAIMI 系統的更多信息,或要申請 PAIMI 服務,請聯繫弗吉尼亞州殘疾人法律中心 (dLCV),電話: 800 - 552 - 3962或804 - 225 - 2042 (提供語音或 TDD/TTY)或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dLCV.org 。更多 PAIMI 和 dLCV 信息,請訪問弗吉尼亞州殘疾人法律中心
患者有哪些權利?
- 在入場時向您解釋您的權利,並將其張貼到設施以供觀看
- 免受身體或精神虐待或傷害
- 免受過度或不適當的限制和孤立
- 拒絕藥物或要求改變藥物
- 使用電話
- 給任何人發送的信件,不受干擾
- 與律師,神職人和您選擇的其他人私人對話
- 查看訪客
- 實踐你的宗教
- 行使您的投票權
- 穿著自己的衣服
- 使用個人資金並管理您的個人事務
- 擁有和使用個人財產
- 在必要時接受適當的醫療治療
- 制定符合您需求的治療計劃
- 參與制定您的治療計劃並告知其內容
- 即將出院的合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