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 & 統計
回顧回顧報告 (後視)
根據弗吉尼亞行政法規中的人權調查(OHR)規定,旨在確保人權調查由持牌提供商和州營運的設施進行的人權調查,或「後視」過程進行的。此程序確定需要培訓或跟進援助的領域,以改善調查流程和結果。
社區回顧 (CLB)
- 《中華人民共和》2025 和 2026 審查時間表
- 2023 年前期結果 & 主要提供者調查提醒
- 《中華人民共和》2023 和 2024 審查時間表
- 中華銀行 2020 年度報告
- 中華銀行 2019 年度報告
- 中華銀行 2018 年度報告
- 中華基金會成立報告
設施後視 (FLB)
國家人權委員會年報
SHRC 向 DBHDS 州委員會提交的年度報告介紹了州人權委員會 (SHRC) 和人權辦公室 (OHR) 在這一年中根據《確保從行為健康和發展服務部許可、資助或運營的提供者處接受服務的個人的權利的規定》(規定)所規定的職責和責任開展的活動和取得的成就。本報告旨在通知州議會有關接受服務個人的人權的保護以及擔任志願者的弗吉尼亞公民來保證這些權利的貢獻。
- SHRC 2024 年度報告
- SHRC 2023 年度報告
- SHRC 2022 年度報告
- SHRC 2021 年度報告
- SHRC 2020 年度報告
- SHRC 2019 年度報告
- SHRC 2018 年度報告
- SHRC 2017 年度報告
隔離和限制數據
根據人權條例12 VAC 35 - 115 - 230 .C. 2 .,The由本署持牌或資助的服務署署長,須於每年一月 15 日前提交每宗隱居或拘束事件的年度報告,或在該署要求時更頻繁地提交 [上一年曆年] 報告。請參閱有關持牌提供者要求提交每個隱私或限制個案的年度報告,或兩者兩種情況有關的意見數據分析有關的資料摘要。
